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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作者:编辑: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发布时间:2017-07-05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上述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a.cee.edu.cn/ziliaoxiazai/2016-06-12/2566.html

补充说明:一般县级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县教育局,也有单独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放款金融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办理贷款后学生入学后需要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如下图)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学院收集汇总,然后统一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回执操作。经办银行不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具体以生源地资助中心要求为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一般在当年的10-12月份。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原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7)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借款学生的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按期将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其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③有关部门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④严重违约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上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料来自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ziliaoxiazai/2016-06-12/2566.html

以下为华中农业大学办理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项说明:

1.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

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启动,具体以银行的安排为准。启动时将会有助学贷款政策以及征信问题宣讲。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

一般在第二年春季的2-3月份。

3.需要在家庭所在地完成的资料有哪些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点击下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仅未成年学生需要),本人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和低保发放流水等)

4.来学校后再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来校后由经办华中农业大学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银行办理开卡,异地卡不能用)。其他所需材料如贷款合同、贷款借据、申请贷款审批表及其他需要的资料以经办银行通知要求为准。

5.可以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研究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毕业前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需要签署还款协议,做好自己的还款计划,一般在毕业当年的4月份开始办理。

7.学校集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时候会有通知吗

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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