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大学生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和数量
(一)优秀共产党员
15名,其中本科生党员3名,研究生党员12名。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18个,其中本科生党支部3个,研究生党支部15个。
二、评选表彰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生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2.坚持全面发展。刻苦学习,成绩优异,遵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所在学历阶段内获得“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或获得上述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带头作用突出。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和服务同学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4.师生高度认可。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体主义观念强,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做到“七个有力”,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同学、促进学习科研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2.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3.深入开展“对标争先”。积极申报学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项目、校级支部立项重点项目、样板支部培育项目等,近两年内获得立项支持1项及以上。
4.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团结带领党员出色完成学校、学院交付各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5.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近两年内,支部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人次占支部成员数60%以上。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反复酝酿,层层推荐,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出来。
(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提名推荐(6月1日前)。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评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和标准,推荐优秀个人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向学院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对象(6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所属党支部提名推荐、申报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对象,并进行考察和公示。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推荐对象名单。
各学院可分别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2-3名(个),将推荐和审批表、事迹材料(个人800字左右,集体2000字左右)、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学生综合服务楼217室,电子版发邮箱yjstgw2016@163.com。
(三)学校审查推荐对象参评资格(6月15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学院报送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组织评选表彰(7月1日前)。学校组织召开评选工作会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进行表彰、宣传和展示。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将“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与“党建质量提升源头工程”、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广泛发动,注重宣传。各学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握好推荐、考察、评选、表彰各个环节,将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识别出来、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党建工作示范创建、质量创优的过程,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三)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学院要切实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严肃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推荐和评选工作,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本科生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