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毕业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初核、学校复核,扶艳萍等37位毕业研究生通过学校审核。现将通过学校审核的名单予以公布。
注意:此名单为通过学校审核的毕业生名单,最终结果以教育部通过的正式名单为准,请相关毕业生保持关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31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