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1届毕业生:
根据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要求,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中央审批通过名单公布如下: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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