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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依依编辑:高依依审核:蔡江发布时间:2023-10-23

各学院、毕业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发布此项工作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代偿对象

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申请)。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规范基层就业资助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基层就业资助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启动建设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

基层就业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2、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的同学需要在1031前注册并登录基层就业系统,通过基层就业系统进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未确定工作岗位的同学在“信息填报-就业单位信息-是否已确定就业单位”一栏选择“否”,等实际工作确定后在明年申请复核(复核工作预计在明年5月份开始)。

3、申请材料

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预通知”(http://yjs.hzau.edu.cn/info/1192/9552.htm)准备好材料的同学,需要在基层就业系统中按要求提交附件(无需下载模板,直接提交准备好的附件)。

系统填报中“就业证明”对应“附件2”,若存在二次分配情况的同学在“二次分配工作证明”上传“附件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对应本人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服务年限规定”对应“附件7”,“书面承诺书”对应“附件6”,在“其他证明材料”一栏上传“附件5”,其余附件无需上传

详细操作流程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请申请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实名加入QQ869308651,后续工作会在群中通知。

2、以后每年的在职在岗确认都会在基层就业系统中进行,后续工作开始后会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

3、基层就业系统注册失败的同学请及时联系QQ群内的工作人员。

4、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请各位同学及时在基层就业系统上查看,若审核不通过,需要根据要求及时修改,在1031日之前再次提交。

5、选调生等暂时没有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同学在“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一栏需要上传录用证明。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23

附件: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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