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办理时间
每年9-10月。
三、贷款金额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线上操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准备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办理时距身份证有效期到期至少有半年时间;
(2)研究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证需将个人照片页和基本信息页拍在一起;
(3)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正反面)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2.线上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开通并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手机银行操作流程》(附件1)要求进行办理,续贷学生在线完成贷款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实名加入研究生校园地贷款QQ群咨询(群号:196405833)。
3.签订合同
学校预审通过后,学生将收到短信验证码,首次贷款学生进入手机银行APP确认贷款信息后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后将显示待入学。
续贷学生进入手机银行APP确认贷款信息后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入学确认并放款
学校在系统完成入学确认审核后,银行将贷款全部金额放款到学校账户,经学校财资部收缴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后,将剩余贷款放款至学生在校关联的银行卡账户。
五、所需材料
线上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拍照上传的资料包括: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办理时距身份证有效期到期至少有半年时间;
2.研究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证需将个人照片页和基本信息页拍在一起;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内容必须手抄完整,需上传原件电子图片,无需盖章;
4.中国银行借记卡(有卡号的那一面);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正反面)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六、关于续贷
1.对于继续本学历阶段读书的学生,确认已填写信息,若无变化则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
2.对于学历阶段变更的学生(例如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修改入学信息、贷款信息,重新上传录取通知书,即可完成升学后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交申请后,业务审核、签署合同、入学确认、贷款发放均与首贷相同。
七、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银行要求,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
2.每次只能办理当年度助学贷款,第二学年可根据中国银行的相关政策,继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贷款材料中出现的手写体必须工整规范,不能出现不规范的行书、草书、简化字、繁体字等,且只能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书写;
联系电话:027一87287176
附件:1.手机银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