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在提升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服务社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持续加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的研究生培养改革要求,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校研务〔2013〕2号文)和《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务〔2013〕9号文)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
选择有合作基础、有研发实力、有项目支撑的企(行)业,以及我校现有“111计划”与“双百计划”服务对象、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社会固定观察点、社区服务站等,共同建设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主体服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兼顾学术型研究生,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有合作科研关系,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能够面向产业一线;
(二)申报基地具有保证研究生实践必需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等基本条件,原则上具有单次接纳研究生实践人数不少于10人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基地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及基本研究平台,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团队研究方向与申报学院相关学科方向接近(社会服务类基地不受此条件约束);
(四)近三年有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在申报基地实习、实践;
(五)提供的实践岗位覆盖面广,能够满足一个以上学科方向的研究生实践需求;
(六)优先选择行业、产业龙头企业建设;
(七)2011年以来已立项建设过的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及管理要求
(一)2019年拟建设10个基地,按8万元/个核拨建设经费,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动员,统筹考虑,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学位类型联合申报。
(二)基地建设采用项目制管理方式,项目建设到期后由研究生院组织检查、验收。
(三)学院应科学合理进行经费预算,经费使用符合学校财务制度,按照超支不补,结余收回的原则,项目到期后的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于3月25日前填写一式两份《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后,于3月28日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请书》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py@mail.hzau.edu.cn。
(三)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立项发文。
联系人:侯顺 联系电话:87284088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申报书
2.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推荐申报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