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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类别的选派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编辑:侯顺审核:发布时间:2020-05-06

学院及广大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水平项目申报时间的调整,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类别的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1个月,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 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 申请材料准备阶段:申请人须按照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同时须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于2020年515日开通,报名完成后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送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各单位材料收取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 培养单位评审阶段:

收齐材料后,各学院须认真阅读初审注意事项(附件2),材料初审后填写相关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评审结果。请注意,联合培养类别学生申报材料较攻读学位类别增加了《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此材料填写好即可,学院不用盖章。(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20年63日前报送初审意见表(含电子版,附件3)、拟推荐人员名单(含电子版,见附件6)和申请人全部材料。

各单位可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如若申请时学生仍未返校,相关材料可采取电子形式报送。校内专家评审推荐工作可采取视频方式进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3. 学校审核阶段:学校审核材料,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申请人可加入我校2020年公派出国QQ群:937171952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处侯老师

电话:87284088

邮箱:houshun@mail.hza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年56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材料初审注意事项.docx 

附件3:初审意见表.docx 

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5: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材料3).doc

附件6: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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