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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宛瑾编辑:宛瑾审核:祁婧发布时间:2023-03-01


各学院及博士生导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我校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下简称《选派简章》)的要求。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申报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根据此要求,我校推荐选拔工作安排及时间如下:

1.导师准备阶段:

2023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31日,申请人查看《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2),申请人须按照《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材料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

2.学院评审阶段:

1)学院初审:收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后,各学院须认真审阅材料,材料初审后填写相关材料(附件3-附件4),并将导师材料留存备查,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评审结果。

2)学院报送:5月26日前,请各学院报送导师所有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初审意见表(附件3)及拟推荐人员名单(附件4)至研究生院培养处wanjin@mail.hzau.edu.cn(宛老师)。(每个导师的文件单独建一个压缩包,格式:学院+姓名,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文件名称)

3.学校审核阶段:5月27日-31日,学校审核材料,公示拟推选名单。

4.学校上报阶段:6月12日前,学校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学校在6月12日前将正式公函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所有附件材料。

5.国家录取及派出: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7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工作要求

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旨在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宛老师    联系电话:87284088


附件1: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初审意见表

附件4申报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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