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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宛瑾编辑:审核:祁婧发布时间:2024-05-10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学校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建设要求

(一)襄阳书院项目制实验教学

建设内容一是组织专家和团队设计出一批具有学科代表性的研究项目,并且编写项目制实验教学指导手册;二是以研究生需要掌握的核心实验技能以及课题研究必备的基础性、通用型实验技术为建设重点,组建合适的教师团队开展核心实验技能视频公开课建设。建设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襄阳书院项目制实验教学建设工作的通知》。实验教学指导手册编写要求在2024年6月之前完成,视频公开课程制作要求在2024年12月之前完成。

(二)“人工智能+”系列研究生课程

建设要求:适应新科技与产业革命发展趋势,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系列研究生课程建设一是通用型人工智能课程由信息学院牵头开设,面向全校研究生,主要为通用型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操作技能等,突出实操性与应用性二是学科专业类人工智能课程由各学院牵头开设,提升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应用人工智能的素养和能力,要突出学科性与专业性。以上两类课程要求在2024年12月之前完成课程内容建设,并于2025年6月之前完成一轮课程授课。

申报数量:各学院至少申报一门。

(三)专业实践课程

建设要求各学院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襄阳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资源、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科技小院、研究生工作站、乡村实践点等,自主设计并开设产科教融合特色实践课程,要求在2024年12月之前完成课程内容建设,并于2025年6月之前完成一轮课程授课。

申报数量:各学院至少申报一门,每门课程不少于两个实践点。

(四)文化实践课程

建设要求:以襄阳地区的历史文化、城市发展资源及乡村振兴示范点为载体,开展文化实践类课程建设,包括且不限于传统文化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乡土农情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等,要求在2024年12月之前完成课程内容建设,并于2025年6月之前完成一轮课程授课。

(五)职业素养与创新创业课程

建设要求:紧密联系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动态,设计实践性强、操作性高的职业素养与创新创业课程,包括学科(专业)领域的行业分析与就业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教育等,要求在2024年12月之前完成课程内容建设,并于2025年6月之前完成一轮课程授课。

申报数量:各学院至少申报一门。

(六)全英文专业课程

建设要求:重点建设基础性、受益面广的专业基础课、方法论类课程、前沿进展课程等。主讲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国外教学、工作经历,具有英语授课能力。项目执行期为,结题时要求至少完成一轮课程授课

(七)留学生“感知中国”系列课程

建设要求:为留学生展示真实、立体的中国,引导留学生“读懂中国,知行合一”。课程内容可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国“三农”、美丽中国、乡土农情、生态文明、校史校情等。课程内容有代表性,教学手段灵活多样,主讲教师具有英语授课能力。项目执行期为,结题时要求至少完成一轮课程授课。

(八)课程思政示范课

建设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内涵,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注重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该项目执行期为两年

申报数量:各学院限报1-2项。

(九)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

建设要求:符合《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校级培育基地条件,该项目执行期为两年

结题条件:建设期内培养研究生人数不少于10人,人均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撰写1份结题报告。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为校内在岗专任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或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效果良好,近一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一)、(二)类项目根据《关于开展襄阳书院项目制实验教学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系列研究生课程建设的通知》任务要求,由研究生院直接委托项目负责人开展建设,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

第(三)到第(九)类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定点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于531日前提交所在学院(部)。学院(部)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65日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严格把关申报项目,申报数量见各类别项目要求。各学院应根据立项情况,统筹建设经费,提供相关条件,保障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后,在执行中期及期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申报表

2.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3.校研务〔2024〕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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