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知公告Notices
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曦编辑:陈曦审核:祁婧发布时间:2024-11-28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研究生课程质量提升,进一步发挥精品课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主持教研教改课题,并有较为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教学研究成果;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

2. 课程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教学内容精选优化,较好地体现系统性、先进性和前沿性,有效开展课程思政,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反映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注重培养研究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思维;课程考核方式科学,突出过程性考核,注重开放性、探索性和非标准化答案的考试改革。

3. 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课程改革成效显著。通过开展专题研讨、文献研读、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究性学习,有效提升学生创新思维、科研素养、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研究生对课程满意度较高,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4. 课程教学档案规范,教学大纲、教案或课件齐全,课程资源丰富,选用高质量教材或使用自编教材,建立配套的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网络教学资源利用及开发建设成果丰富。

二、评选程序及名额

1. 学院推荐。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从优质示范课中择优推荐1门课程参加评选,2024年12月6日前将推荐课程清单报送研究生院。

2.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研究生精品课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现场查阅相关教学材料的基础上,听取课程负责人现场汇报,投票评选出10 门精品课程,评审会将于2024年12月下旬举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 公示发文。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发文公布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名单。

三、精品课程认定

经认定为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由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课程建设支持,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为3年。学校将发挥精品课程的辐射示范作用,推广教学理念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荐参与各级各类课程建设与研究项目。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87282671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优质示范课程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8日





---友情链接---
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版权所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