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参与监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具有农业专业学位授权点且通过合格评估,科技小院须已运行2年以上且有至少一届毕业生,在全国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登记备案。本次监测对象包括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以下简称三部门)支持建设的第一批科技小院以及组织申报的第二批科技小院。
二、监测内容
1. 建设目标和定位明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回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培养实践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2 . 围绕农业强国、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聚焦解决1—2 个地方主导或特色产业的实际需求和技术瓶颈问题。
3. 建有保障师生常驻生产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与组织体系。
4. 有双导师团队,首席专家及团队成员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够亲赴科技小院指导工作。
5. 常驻研究生人数、生均入驻时长和工作日志数量及质量符合科技小院基本建设规范。
6. 在论文选题、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等关键环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要求高度契合。
7. 科技小院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监测标准详见附件1。
三、监测程序
1. 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小院,结合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如实在平台上填写并上传材料。
2. 专家咨询。三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委托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并提出咨询意见。
3. 公布名单。三部门联合公布通过监测科技小院名单。
四、工作安排
1.5月15日前,有意向参加监测科技小院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登记;5月2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至学院:
(1)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科技小院申请表;
(2)科技小院所在场地设施相关证明材料或与共建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
(3)科技小院内部管理制度、奖助补贴等文件;
(4)2022年以来的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和政策建议原文;
(5)2022年以来的个人和集体荣誉证明材料;
2.5月24日前学院提交所有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
3.5月30日前参加监测的科技小院在科技小院管理平台(https://stb.mae.edu.cn)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2022年国家三部门支持建设的第一批科技小院必须参加监测,2024年4月申报的第二批科技小院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自愿申报。
2.请学院高度重视科技小院质量监测工作,教育部门将科技小院监测情况纳入 “双一流”建设、学位授权审核、教育教学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对通过质量监测的科技小院将给予政策支持,持续推进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
联系人:王鹏宇 电话:87281740 邮箱:py@mail.hzau.edu.cn
附:1.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试行)
2.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科技小院申请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