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如下布置。
一、申报选题范围
研究生教育战略研究;“双一流”与学科建设研究;研究生招生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研究生培养改革研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研究;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研究生思政教育与管理服务研究;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研究;其他相关研究。 项目选题要求详见《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附件1)的要求。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校内有关规定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校申报总数的80%。
(三)其它要求
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三、申报组织工作安排
1.组织申报:各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性系统性改革与研究,组织高水平教研团队进行申报。各学院于8月21日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及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本提交至培养处。每个学院限报2项。
2.组织评审: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为13项。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指标数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8月29日前公布拟推荐申报名单。
3.修改完善。对于拟推荐项目,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申报人进行修改完善,提高申报质量,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联系人:宛瑾 联系电话:87281277
附件:
1. 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
2. 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 202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学院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4日